目 录
前 言
推进状况
一、良法保障
二、主观能动
三、四川典范
四、现实问题
影响因素
一、干部作风
二、基层问题
三、遗留难题
四、债务拖累
学术视觉
一、省高院的成绩单
二、以问题为导向要压实责任
三、摘下眼镜看政、商
四、改造我们的学习
对策建议
一、 全面培养政治意识
二、 建立全省协同机制
三、新官一定要理旧账
四、建立政商联谊机制
五、学术专业积极参与
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前 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这一深刻阐述和重要论断,为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响亮破题。
接下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的施行,对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从国家层面夯实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事业的良法基础。
《条例》涵盖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营商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中国正在舒展美好画卷。
回望四川新时期的法治之路,自《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2013〕25号】贯彻实施以来,法治实践成就显著,为营造四川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年11月19日,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继往开来,坚定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四川建设。
近年来,四川根据自身省情特点和奋斗目标,以中央的决策部署为纲纪为前提,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治四川一体化建设。自2020年7月以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二次审议。《草案》在贯彻落实国家条例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要求的同时,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立足四川实际,回应四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市场主体的需求与愿望。《条例(草案)》正加快向正式颁布施行推进。在具体操作上坚持问题导向,有省人大广开言路、强化司法职能的推动,有省政府成立于2019年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公室的辛勤工作,有省发改委、省社科院从政府职能、专业咨询两个角度的牵头、牵动,正不断产生四川灵感、四川能量,加快成熟四川方案,探索形成四川方式,努力向成就四川目标进行。
但什么事情什么事业的成就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帆风顺。况且,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本身就具有其革命性、斗争性。
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与推进已有几年的时间,我们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却还表现在口头上,行走在纸面上,就全省范围而言,既有上下的“温差”,也有左右(市、区、县横向比较)的“时差”。特别在基层,许多地方还只是表现在积极的政务服务方面,还需要法治制度的覆盖、法治精神的穿透与照射。这些都还是现实的问题,尤其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的普遍的、透彻的执行力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