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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律师协会

浏览:1224226 来源:四川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作者: 时间:2021-12-23


四川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3年1月,是经四川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全省律师行业实行行业管理。接受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四川省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会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四川省律师协会依照现《章程》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省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协会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确保协会各项职责得到履行;监事会对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等协会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保障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主持协会全面工作;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

本届理事会、监事会经2018年1月全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理事88人、监事26人,全部为执业律师。

2018年2月,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原省律协党委撤销),负责全省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21个市(州)也分别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和律师协会。

协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党建办、会员部、培训(业务)部、权益纪律部、宣传部(《四川律师》编辑部)等部室。

依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省律师协会主要职能包括: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职业形象和行业风气,组织开展律师教育培训,组织律师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指导律师业务工作开展等。

四川省律师协会设有财务、战略发展、规则与大数据、外事工作、专业发展、维权、监督与惩戒、处分复查、文化宣传、女律师、青年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律所管理、参政议政、民族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培训等17个专门委员会。

另设有刑事辩护、民商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城乡统筹法律服务、国际投融资贸易、残疾人法律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医药卫生法、公司业务、环境与资源法、保险事务、妇女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破产法律事务等17个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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