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上午,应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邀请,我院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博士后合作导师周友苏研究员以“新《公司法》关于国有公司制度修改要点解读”为题,为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公司法》专题(扩大)学习研讨会作开班第一讲。东方汽轮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辉等全体班子成员,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等300余人在主会场及视频分会场参加学习。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辉主持讲座。
周友苏研究员从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主要修改内容等方面,高屋建瓴解读新法基本理念、立法精神和立法价值取向的重大变革,详细阐述了国有公司治理及其特点。他建议大家要处理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监督二者关系,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并对国有公司如何做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提出独到见解。
刘辉在总结时指出,本次讲座对于东方汽轮机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和主动适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具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