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四川省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秩序,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 和公开通报违法案件办法》正式印发。
据悉,挂牌督办是指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规定,对省内自然资源领域发生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结果。公开通报是指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通报省内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处理情况。
挂牌督办案件情形包括: 严重违反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 违法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弄虚作假,性质恶劣的;公众反映强烈、负面社会影响广泛的;需要挂牌督办的其他情形。
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挂牌督办案件推诿拖延、办理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省厅将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直接查办;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此外,省厅将不定期公开通报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案件一般在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