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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正式支持“商转公”!

浏览:83544 来源:锦观新闻 作者:黄雪松 时间:2024-10-15


10月15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市民安居宜居,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10月15日正式实施。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至100万元

本次政策调整全面提高了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单缴存人60万元,双缴存人100万元,同时取消了原双缴存人首套二套住房的额度差异,统一执行100万元的标准。针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上浮贷款额度20%,最高可达120万元,支持广大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力缓解购房压力。

正式支持“商转公”采取“借新还旧”

为回应广大缴存人关切的政策诉求,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包括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采取“借新还旧”方式办理,无需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可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减轻每月还款负担。

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本次政策调整扩大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缴存人2025年年底前在成都新购买住房,本人的父母和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家庭互助购房,可减轻购房款筹款压力,降低购房门槛,帮助青年人、新市民在蓉工作安家。缴存人和配偶在购房五年内可每月申请提取的规定仍继续执行。

提取支持由租转购

据悉,以往缴存人若办理过租房提取,当年则不可以再以购房或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鉴于缴存人购房时普遍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为有效促进租房到购房的平稳过渡,成都公积金中心对提取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提高可贷额度,从提取和贷款两个方面支持由租转购。

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本次政策全面取消成都缴存人在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时对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适应了区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新趋势,有利于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推“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据了解,2021年起,成都先后与德阳、眉山、资阳、攀枝花、重庆、绵阳实现提取互认,本次调整后,范围扩展至四川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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